(一)国内汽、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,调价生效时间为调价发布日24时。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(二)国内成品油价格按照现行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,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,当调价幅度低于每吨50元时,不作调整,纳入下次调价时累加或冲抵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《石油价格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原油是指从地下开采出来的未经加工的天然原油。
第四条国内汽、柴油价格根据国际市场原油价格变化每10个工作日调整一次。